為實踐基督徒的愛心,關懷社會的需要,以實際行動服務社會,幫助有需要的群體,見證基督的福音。
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學習機會,使他們融入主流的學習生活。
幼兒園有六名兼收服務名額,由一位經特殊訓練的老師負責。
二至六歲有特別需要的兒童
1.心理學家或醫生評定為輕度弱智兒童
2.身體上有輕度弱能而行動沒有嚴重問題的兒童
3.輕度或中度失聰的兒童
4.弱視兒童
安排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和普通兒童在一起進行學習,並提供下列輔導訓練:
1.個別輔導
-按其個別能力施教
-提升兒童參與小組或課室活動的能力
2.課室輔導
-在實際課室環境中進行輔導,增加兒童參與活動的能力
3.小組輔導
-促進兒童學習的興趣和動力
-重溫所學及加強訓練的機會
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
星期六 上午八時下午一時
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休息
1.由社會福利署「弱能兒童學前服務中央轉介系統」集中處理學前服務的申請
2.當幼兒園有空缺時,中央轉介系統會按申請人的先後次序,將合適者轉介往幼兒園接受服務。
3.幼兒園在接獲中央轉介系統交來的個案後,會面見評估,以確定兒童是否適合入讀幼兒園。
1.在三個月的試驗期完結時,情況清楚顯示兒童因某些明顯的原因不宜在園內環境接受服務,幼兒園會通知申請者及中央轉介系統
2.家長自行退出兼收服務,須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園
*個人資料收集聲明*
在申請表內填報的資料,本機構將用作處理台端申請子女入園手續之用。